原則性談判法

一句話定義

Roger Fisher 等人在《Getting-to-Yes》中提出的談判方法論——對問題嚴肅、對人寬容、不玩花樣,藉由共識溝通使各方利益合理滿足,產出經得起時間檢驗的解決方案。

核心要點

四個原則

#原則一句話
1把人跟問題分開對事不對人;先安頓人(觀點 / 情緒 / 溝通),再處理事
2立場與利益立場是已決定的事,利益是決定的原因;專注利益
3找出對彼此有利的方案分開發想與批評;擴大談判桌;設身處地
4結論評估標準務求客觀公平、有效、科學等多重標準互相制衡

大腦風暴行事準則(用於原則 3)

  • 在提出各種可能解決方案時,先不要過早批評或否決任何一項
  • 盡可能地廣泛想像各種選項
  • 擴大談判桌上的選項,不急於一個答案
  • 找出共同利益,或讓不同利益能夠接合
  • 提出讓對方容易下決定的選項——讓渡對自己無所謂、對方重視的項目

橘子寓言:兩個小孩為一顆橘子吵架,一個想吃果肉、一個想要果皮做果乾——拆開分配即雙贏。

為什麼利益比立場容易協調

「立場是你已經決定的事;利益是你如此決定的原因。」

要滿足一個利益,通常有好幾種可能立場。當雙方對立的是立場時,看似零和;轉問利益後,往往找到第三條路。

找出對方利益的方法

  1. 找出問題的基本決定,列出對方認為你要求的立場
  2. 自問:他們為何反對那個決定?
  3. 透過了解「為什麼反對」找到對方核心利益
  4. 創造能同時滿足對方心意的方案

說明自身利益的方式

  • 結論或建議放在後頭,先說明關切的議題原因
  • 強烈表態與堅持,能激發雙方想出更有創意、皆大歡喜的方案
  • 讓對方找到「以最低代價滿足我們最大利益」的辦法

適用範圍

  • 商業談判(書中主場景)
  • 職場、感情、家庭
  • 任何牽涉多方利益的衝突解決

與其他概念的關係

  • 子原則:把人跟問題分開立場與利益
  • 出處:Getting-to-Yes
  • 跨領域 bridge:原則 3「分開發想與批評」與 Ideate 階段的「延後批評(Defer judgement)」、設計思考 的「保護點子的環境」是同一個原則的不同領域應用——談判桌 vs 設計工作坊;皆主張「先擴張選項、再評估收斂」。

相關來源

備註

書中另有經典概念 BATNA(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,最佳替代方案)未在使用者讀書筆記中展開;若未來補充再加入本頁或開新頁。